問 可不可以保密我的行蹤? 答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委託民間設置之緊急庇護場所維持保密原則,就連警察機關亦無從得知其住址,所以您的行蹤,在住進庇護場所以後也是被要求要保密的。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2款之規定,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禁止相對人查閱您及未成年子女之戶籍、學籍、如經法院准許禁止查閱,可持保護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向相關機關申請註記禁止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