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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書狀上的保護令款項是不是勾選越多越有利?

Q:聲請書狀上的保護令款項是不是勾選越多越有利?
A:由於聲請核發的保護令款項愈多,法院就需要更多的時間來調查有沒有核發這些保護令的必要及相關證據,審理時間自然拉長;若發現沒有核發某一項保護令的必要,法院還是不會核發,可能反而更不容易達到快速拿到保護令保護自己的目的。因此,填寫聲請狀時,應該依照實際需要審慎勾選想要得到的保護令款項,而不是每一項都選或選越多越好。
例如被害人如果只希望相對人(加害人)不要再對被害人施暴,只要勾選第一款的保護令,法院自然就可以比較快速的處理。